王树春犯了什么事
〖壹〗、王树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。具体犯罪事实和情况如下:醉酒驾驶:2020年12月16日21时30分许,王树春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绥棱县东兴路上行驶,被执勤交警查获。经鉴定,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44mg/100ml,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触犯刑法:王树春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项的规定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认罪态度:王树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。〖贰〗、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状态: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于2020年12月24日被绥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;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于2021年12月23日被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,于2021年12月23日由绥棱县公安局执行。...